上週未,在我整理電腦裡的舊照片的同時,我很努力地回想,
到底這張照片裡的那一家餐廳,是我何時去的,當天又是和
誰一起,然後還有裝潢,服務,味道,特色,價錢等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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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,我們第一天到達荷蘭從機埸去酒店的時候,被計程車司機騙
了花七十塊在本應是四十多塊的車程上,所以在我們要離開酒店的
前一天,我們和酒店接待員說了我們的遭遇,拜託她幫我們訂計程
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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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,最後一次貼上惡搞布丁的照片,已經是布丁幼幼時的往事,
雖然在那之後還是有幫布丁變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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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仔麵,是非常香港的食物,一碗麵裡蘊含多種不同的變化,
從麵,配料,到湯汁,都讓客人自己選擇,務求以不同的配搭
滿足不同的口味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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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天晚上,我們來到阿姆斯特丹聞名海外的紅燈區,
因為性交易的合法化,荷蘭的夜生活和紅燈區,每年也
吸引不少遊客來觀光,而作為一個崇尚自由的國家,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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算一算,布丁回到香港的時間即將踏入第二個月,在這段
時間已經沒有適應與不適應的問題,而是完全融入了在香
港的生活,每天也活得很開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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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洲Port Melbourne的海邊,是布丁還在澳洲時最常去的沙灘,
那裡雖稱不上是水清沙幼,有一次豪雨過後更有水質污染的問題,
但那裡對我們來說卻是最方便,人不多,沙灘也乾淨的地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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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續我們第二天I AMsterdam Card的行程,我們在阿姆斯特丹的第三天繼續行走他們免費入場的路線,
先去博物館(Museum Het Rembrandthuis),再去Amsterdam Zoo和Science Centre NEMO。
除了博物館當然少不了吃的,我們的行程也是從早餐開始,Bagel Beans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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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從歐洲回來後的某一天,我哥把一疊紙扔了給我,
最近迷上了團購的他,說是團購叫我每星期訂一家來
吃,然後我們就開始了一家人每星期一次的團購冒險
之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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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週日的早上,我趁著日色濛濛,細雨輕灑,家人都還在冷氣
房間裡好夢正酣時,偷偷的把還在床上抱著枕頭睡覺的布丁叫
醒,然後帶上車子開出家門,在旺角開了一轉兜風,再買麵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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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阿姆斯特丹的第二天,我們的主行程就是遊遍市區內的博物館,
但在市內的博物館不下數十間,所以要遊覽阿姆斯特丹的博物館,
最經濟的做法就是買I AMsterdam City Card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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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一陣子,看見某人寫網誌,都是今天寫今天,就算再懶散一點的
也是今天寫昨天,然後再看看自己,都是今天寫去年的今天,甚至
更過份的今天寫前年的今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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